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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金沙集团wwW3354CC共青团推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中央印发的《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金沙集团wwW3354CC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实施方案(试行)》及学院党委下发的《关于确定新一批积极分子的通知》,学院团委现开展院内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优原则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 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

二、推荐对象及比例

1. 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 20%

2. 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原则上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30%

三、推荐程序

1. 团支部书记确定召开“推优”大会的时间、地点,并321向团委指定的各年级工作人员报备。院团委批准召开后,根据团支部上报的支部大会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出席支部大会,并对大会进行监督、记录。

2. 团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推优”大会推优大会的流程是:

1)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部支委会介绍有入党意愿且符合推荐条件的候选人近期各方面的表现情况(包括青年大学习、团日活动、三会两制一课参与情况),增进团员了解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风纪律等反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团支部推优采取支部同学评议加支部委员会评议方式进行选拔(各占50%权重)﹐产生团支部推荐名单并324日前报送各年级联系人;

5)学院团委确定“推优”名单后提交至对应党支部处,经党支部审核通过后,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3. 公示结束后学院团委将最终发展对象推荐名单和积极分子推荐名单提交学院党委审批备案。

4. 经学院党委审批通过后由院团委统一将团组织推优表盖章,发放给各党支部





各年级负责人

18级:漆健,电话15079959415QQ 2283974828

19级:李金隆,电话13881169617QQ 2236641197

20级:刘晓煜,电话18390840623QQ 2273732915

21级:魏征,电话13873741107QQ 329964149

19级:张睿,电话18172981109QQ 1203354424

20级:代芳,电话18175130109QQ 1245490948

21级:吴彦林,电话15243699645QQ 1094925238


共青团金沙集团wwW3354CC委员会

2022319